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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院罗文斌:标准驱动让BIM实现"车同轨 书同文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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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3-5 08:46:0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BIM是继CAD技术之后建筑行业信息化最重要的应用新技术,它不仅是一个概念,更是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,它是推动行业变革的催化剂,也是实现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。
  
为了促进BIM在建筑全行业内实现更加健康有序的应用发展,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制定一系列关于BIM的国家标准,并特别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(以下简称标准院)承担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两项核心标准的编制工作。在2012年11月举行的"首届中国BIM论坛暨BIM与中国建筑工程信息化发展会议"上,BIM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受到了国内大多数在BIM领域做出贡献的单位的大力支持。
  
那么BIM标准编制对整个建筑行业有哪些积极意义?BIM相关标准又将如何具体编制?笔者特别采访了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先生。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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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罗文斌

  
数据信息流转传递 标准先行兼容共享

  
随着BIM技术被逐渐认可,越来越多地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将其应用在各种项目中。然而,BIM技术在目前的推广和应用中也会遇到很多的问题,这些问题不仅体现在数据信息共享、兼容等技术方面,还有法律、知识产权以及经济因素等多个层面。
  
对此,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表示:"目前来看,首先要从‘标准’的角度打通一些瓶颈。比如说现阶段的模型传递,它涉及到很多法律和知识产权的问题,这在设计单位和甲方进行沟通和交互的时候,存在的问题比较大,具体该交付哪些东西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争议话题。对于设计单位来讲,希望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东西越多越好,交付的信息越少越好;但是对于建设单位来讲,则希望得到的东西越多越好。"

  
从技术角度来说,目前BIM在全行业内的应用同样存在很多问题。现在很多的设计单位都在制定企业自己的BIM标准,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就会碰到这种问题:本企业的BIM标准和其他企业的BIM标准互不兼容,这种情况下需要和甲方沟通后,在甲方接受BIM标准的情况下才能继续落实。当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BIM标准不一致时,就要涉及到转换,信息传递过程中就会出现问题,从而导致信息的丢失或者误差。
  
"其实BIM最重要的就是信息的流转和传递,如果不把这两个方面打通的话,大面积地去推广BIM技术就难免会碰到很多问题。因此必须要标准先行,后期的BIM推进工作才会变得更加轻松。"罗所长对记者说。
  
目前,BIM应用的基础和现状不可高估;未来,BIM发展的速度不可低估。在《2011-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》中9次提到BIM技术,把BIM作为支撑行业产业升级的核心技术重点发展。一项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需要政府的引导,并制定相关标准来提升BIM应用效果、规范BIM应用行为。2011年底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统一确立了4个BIM标准制定项目,其中标准院负责两项标准,分别是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。
  
现在很多单位都在研究BIM的相关标准,标准院负责的这两个BIM标准是由住建部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。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角度来看,建筑类的标准其实就是建筑法的一部分,它和《民法》、《刑法》等法律一样,具有法律效力,建筑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它,只不过它其中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。罗所长认为,从推广效果来说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法律的形式发布出来的标准,这是BIM技术落地实施的关键所在。
  
分类编码打通瓶颈 实现真正"数据流"

  
作为与建筑业联系最紧密的核心BIM标准之一——BIM分类和编码标准,是一个基础的标准,主要用于解决信息的互通和交流,涉及到一些关键字和编码。举例来说,建筑设计方要设计一个桌子,这个桌子带有很多的建筑信息和商业信息,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,甲方的信息系统可能将它标注为办公桌,而在乙方的信息系统中它可能被标注为桌子。如此一来,计算机在读取信息时就无法辨别,从而导致信息丢失、数据不对称,对于整个BIM应用都会产生影响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重要性,在很多国内外的应用项目中已经体现出来。通常来说,项目在建设之初都需要做模型,而所有的模型都要进行分类和编码。当设计模型搭建好之后,怎样快速、准确的查找出其中的信息,并将这些信息运用到建筑工程的下一阶段,是BIM技术应用的关键内容之一。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,可以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准确、有序的数据,"有了分类和编码标准后,信息的传递工作将变得更为轻松。比如说要找混凝土构件,如果之前并没有做分类和编码,那在查找时就会非常困难,反之就会变得非常简单。"罗所长介绍到。
  
对于施工单位来讲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更加重要,因为它需要与工程造价、采购、清单等多方面挂钩,如果没有相应的标准,工程量则需要按照目前的规则进行统计。目前,算量公司采用的方法是将模型转换再重新计算,而如果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出台后,算量公司就不需要如此繁琐的工作,在设计阶段就可以轻松、准确地将工程量统计出来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同样也会渗透到运维阶段,例如当物业需要购买或维护某种设备时,通过分类编码就可以查找出目前系统中这个设备有多少台、分别分布在哪里,对于目标设备进行快速定位。分类和编码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索引作用。由此可见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对于整个工程建设行业的贯通异常重要。
  
罗所长对记者说:"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可以使信息更为准确的互通,它是BIM技术的信息标准,涉及面非常广,工作量也比较庞大。整个建筑产品,按分类来讲的话,只分到四级时就会有一千五百多种,而且分类方法也比较复杂。因此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就需要决策一个具体的分法,既要得到大家的认可,也不影响目前的行业习惯。这是一个基本的工作,需要不断地去完善,有了这个,真正的数据流才能实现。"
  
  标准研究十年深耕 多方联动共克难题

  
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标准院下达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制定任务,标准院在历经了七个月的准备后,将目前院内一些核心的建筑成果都放在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初期的研究上面,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2012年11月份,标准院召开了BIM的标准启动会,此次会议得到了目前中国绝大部分BIM领域有所贡献的单位广泛参与。
  
罗所长表示,分类和编码是一项非常庞大繁杂的工作,标准院在开始这项工作之前,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与研究工作,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十年的时间。
  
自2002年开始,标准院在和美国的SWEETS合作时,就已经接触到产品的分类和编码信息;到2003年,标准院已经编制了JG/T151《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》标准,这套分类编码的体系主要依据美国的Masterformat制定,它是针对工作结果来做的分类编码,按照功能和材性制定的分类模式,主要是对于建筑材料、设备进行分类。
  
2009年建设了"鉴材315"网站,该网站集合了标准院在建筑产品领域的一些核心研究成果,包括分类编码、建筑产品性能研究、建筑产品相关标准等研究成果。2010年,标准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提出了BIM标准的前期研究申请,此项工作得到了标定司领导的大力支持,并于2011年年初批准标准院主持完成"建筑工程协同设计标准研究"工作。同年标准院提交交付标准和分类和编码标准立项申请,最终获得住建部批准。
  
目前,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标准设计工作委员会的秘书处均设在标准院。由此,标准院对于国家的标准体系也比较清楚,对于标准的管理时间也比较长,这些对于标准的编制都非常有利。而且标准院还和标定所、标定司共同完成了一些标准体系的研究,这也为BIM的分类编码设计提供了技术支撑。
  
另据罗所长表示,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编制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难题。目前,国内研究分类和编码领域的专业人员还比较少,很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处于空白状态。由于目前国内的分类编码技术人才大多集中在标准院,未来这一方面的工作还需要以标准院为主来进行推动,同时,标准院也选择了一些在BIM领域有所建树的单位作为标准设计的牵头单位,多方参与,共同推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与出台。
  
此外,多方参与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弊端,如近40家参编单位使标准编制组过于庞大,增加了关于标准的各方面协调难度。对此,标准院采取了分组的方式,每个组的研究方向都不一样,各自完善负责领域的内容。与此同时,标准院对参编单位进行协调并组织更多的人参与到标准的研究中,力保标准的编制工作能够通畅有序的进行。
  
标准望两年内出台 多元措施普及推广

  
罗文斌介绍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第二次工作会将在今年3月份左右召开,8、9月份征求意见稿,理想状态是在2014年6月份之前将标准送审和报批。
  
罗文斌表示,在BIM国家标准出台后,将会通过多种措施在全行业范围内普及应用BIM标准。首先,在分类编码贯标的过程中,将会依托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;同时,相关主编单位也将联合参编单位在全国各地进行标准的宣贯和指导,这是普及和宣传方面需要做的工作。
  
其次,在BIM分类编码标准具体落实方面,最直接的践行方式就是会在应用软件中集成。集成之后对于设计院、施工单位等应用单位来讲,他们直接使用就可以了,很多东西不需要他们记住,只要他们知道如何去寻找和归类即可。在此方面,目前已经和AutoCAD、Bentley、MagiCAD软件单位建立了沟通,这些软件厂商非常愿意将这一体系植入到软件里,而且他们也参与了这项标准的编制工作。
  
第三,将会通过我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讲座对建筑行业人员进行讲解指导。因为分类编码对整个建筑技术而言是非常重要的,从目前国内的建造方式来看,粗犷式的建造已经一去不复返,正在逐步向精细化的建造方式去过渡,而过渡时分类编码便至关重要。从国外的应用情况来看,很多的建筑技术和文件,包括工程的实施,都是以分类编码为基础和依据来建立的体系。因此,通过技术方面讲座推广也将能直接促进行业人士对BIM标准的深入学习和应用。
  
  BIM是继CAD技术之后建筑行业信息化最重要的应用新技术,它不仅是一个概念,更是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,它是推动行业变革的催化剂,也是实现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。
  
为了促进BIM在建筑全行业内实现更加健康有序的应用发展,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制定一系列关于BIM的国家标准,并特别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(以下简称标准院)承担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两项核心标准的编制工作。在2012年11月举行的"首届中国BIM论坛暨BIM与中国建筑工程信息化发展会议"上,BIM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受到了国内大多数在BIM领域做出贡献的单位的大力支持。
  
那么BIM标准编制对整个建筑行业有哪些积极意义?BIM相关标准又将如何具体编制?笔者特别采访了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先生。  

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罗文斌

  
数据信息流转传递 标准先行兼容共享

  
随着BIM技术被逐渐认可,越来越多地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将其应用在各种项目中。然而,BIM技术在目前的推广和应用中也会遇到很多的问题,这些问题不仅体现在数据信息共享、兼容等技术方面,还有法律、知识产权以及经济因素等多个层面。
  
对此,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表示:"目前来看,首先要从‘标准’的角度打通一些瓶颈。比如说现阶段的模型传递,它涉及到很多法律和知识产权的问题,这在设计单位和甲方进行沟通和交互的时候,存在的问题比较大,具体该交付哪些东西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争议话题。对于设计单位来讲,希望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东西越多越好,交付的信息越少越好;但是对于建设单位来讲,则希望得到的东西越多越好。"

  
从技术角度来说,目前BIM在全行业内的应用同样存在很多问题。现在很多的设计单位都在制定企业自己的BIM标准,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就会碰到这种问题:本企业的BIM标准和其他企业的BIM标准互不兼容,这种情况下需要和甲方沟通后,在甲方接受BIM标准的情况下才能继续落实。当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BIM标准不一致时,就要涉及到转换,信息传递过程中就会出现问题,从而导致信息的丢失或者误差。
  
"其实BIM最重要的就是信息的流转和传递,如果不把这两个方面打通的话,大面积地去推广BIM技术就难免会碰到很多问题。因此必须要标准先行,后期的BIM推进工作才会变得更加轻松。"罗所长对记者说。
  
目前,BIM应用的基础和现状不可高估;未来,BIM发展的速度不可低估。在《2011-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》中9次提到BIM技术,把BIM作为支撑行业产业升级的核心技术重点发展。一项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需要政府的引导,并制定相关标准来提升BIM应用效果、规范BIM应用行为。2011年底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统一确立了4个BIM标准制定项目,其中标准院负责两项标准,分别是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。
  
现在很多单位都在研究BIM的相关标准,标准院负责的这两个BIM标准是由住建部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。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角度来看,建筑类的标准其实就是建筑法的一部分,它和《民法》、《刑法》等法律一样,具有法律效力,建筑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它,只不过它其中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。罗所长认为,从推广效果来说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法律的形式发布出来的标准,这是BIM技术落地实施的关键所在。
  
分类编码打通瓶颈 实现真正"数据流"

  
作为与建筑业联系最紧密的核心BIM标准之一——BIM分类和编码标准,是一个基础的标准,主要用于解决信息的互通和交流,涉及到一些关键字和编码。举例来说,建筑设计方要设计一个桌子,这个桌子带有很多的建筑信息和商业信息,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,甲方的信息系统可能将它标注为办公桌,而在乙方的信息系统中它可能被标注为桌子。如此一来,计算机在读取信息时就无法辨别,从而导致信息丢失、数据不对称,对于整个BIM应用都会产生影响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重要性,在很多国内外的应用项目中已经体现出来。通常来说,项目在建设之初都需要做模型,而所有的模型都要进行分类和编码。当设计模型搭建好之后,怎样快速、准确的查找出其中的信息,并将这些信息运用到建筑工程的下一阶段,是BIM技术应用的关键内容之一。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,可以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准确、有序的数据,"有了分类和编码标准后,信息的传递工作将变得更为轻松。比如说要找混凝土构件,如果之前并没有做分类和编码,那在查找时就会非常困难,反之就会变得非常简单。"罗所长介绍到。
  
对于施工单位来讲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更加重要,因为它需要与工程造价、采购、清单等多方面挂钩,如果没有相应的标准,工程量则需要按照目前的规则进行统计。目前,算量公司采用的方法是将模型转换再重新计算,而如果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出台后,算量公司就不需要如此繁琐的工作,在设计阶段就可以轻松、准确地将工程量统计出来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同样也会渗透到运维阶段,例如当物业需要购买或维护某种设备时,通过分类编码就可以查找出目前系统中这个设备有多少台、分别分布在哪里,对于目标设备进行快速定位。分类和编码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索引作用。由此可见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对于整个工程建设行业的贯通异常重要。
  
罗所长对记者说:"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可以使信息更为准确的互通,它是BIM技术的信息标准,涉及面非常广,工作量也比较庞大。整个建筑产品,按分类来讲的话,只分到四级时就会有一千五百多种,而且分类方法也比较复杂。因此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就需要决策一个具体的分法,既要得到大家的认可,也不影响目前的行业习惯。这是一个基本的工作,需要不断地去完善,有了这个,真正的数据流才能实现。"
  
  标准研究十年深耕 多方联动共克难题

  
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标准院下达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制定任务,标准院在历经了七个月的准备后,将目前院内一些核心的建筑成果都放在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初期的研究上面,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2012年11月份,标准院召开了BIM的标准启动会,此次会议得到了目前中国绝大部分BIM领域有所贡献的单位广泛参与。
  
罗所长表示,分类和编码是一项非常庞大繁杂的工作,标准院在开始这项工作之前,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与研究工作,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十年的时间。
  
自2002年开始,标准院在和美国的SWEETS合作时,就已经接触到产品的分类和编码信息;到2003年,标准院已经编制了JG/T151《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》标准,这套分类编码的体系主要依据美国的Masterformat制定,它是针对工作结果来做的分类编码,按照功能和材性制定的分类模式,主要是对于建筑材料、设备进行分类。
  
2009年建设了"鉴材315"网站,该网站集合了标准院在建筑产品领域的一些核心研究成果,包括分类编码、建筑产品性能研究、建筑产品相关标准等研究成果。2010年,标准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提出了BIM标准的前期研究申请,此项工作得到了标定司领导的大力支持,并于2011年年初批准标准院主持完成"建筑工程协同设计标准研究"工作。同年标准院提交交付标准和分类和编码标准立项申请,最终获得住建部批准。
  
目前,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标准设计工作委员会的秘书处均设在标准院。由此,标准院对于国家的标准体系也比较清楚,对于标准的管理时间也比较长,这些对于标准的编制都非常有利。而且标准院还和标定所、标定司共同完成了一些标准体系的研究,这也为BIM的分类编码设计提供了技术支撑。
  
另据罗所长表示,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编制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难题。目前,国内研究分类和编码领域的专业人员还比较少,很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处于空白状态。由于目前国内的分类编码技术人才大多集中在标准院,未来这一方面的工作还需要以标准院为主来进行推动,同时,标准院也选择了一些在BIM领域有所建树的单位作为标准设计的牵头单位,多方参与,共同推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与出台。
  
此外,多方参与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弊端,如近40家参编单位使标准编制组过于庞大,增加了关于标准的各方面协调难度。对此,标准院采取了分组的方式,每个组的研究方向都不一样,各自完善负责领域的内容。与此同时,标准院对参编单位进行协调并组织更多的人参与到标准的研究中,力保标准的编制工作能够通畅有序的进行。
  
标准望两年内出台 多元措施普及推广

  
罗文斌介绍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第二次工作会将在今年3月份左右召开,8、9月份征求意见稿,理想状态是在2014年6月份之前将标准送审和报批。
  
罗文斌表示,在BIM国家标准出台后,将会通过多种措施在全行业范围内普及应用BIM标准。首先,在分类编码贯标的过程中,将会依托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;同时,相关主编单位也将联合参编单位在全国各地进行标准的宣贯和指导,这是普及和宣传方面需要做的工作。
  
其次,在BIM分类编码标准具体落实方面,最直接的践行方式就是会在应用软件中集成。集成之后对于设计院、施工单位等应用单位来讲,他们直接使用就可以了,很多东西不需要他们记住,只要他们知道如何去寻找和归类即可。在此方面,目前已经和AutoCAD、Bentley、MagiCAD软件单位建立了沟通,这些软件厂商非常愿意将这一体系植入到软件里,而且他们也参与了这项标准的编制工作。
  
第三,将会通过我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讲座对建筑行业人员进行讲解指导。因为分类编码对整个建筑技术而言是非常重要的,从目前国内的建造方式来看,粗犷式的建造已经一去不复返,正在逐步向精细化的建造方式去过渡,而过渡时分类编码便至关重要。从国外的应用情况来看,很多的建筑技术和文件,包括工程的实施,都是以分类编码为基础和依据来建立的体系。因此,通过技术方面讲座推广也将能直接促进行业人士对BIM标准的深入学习和应用。
  
  BIM是继CAD技术之后建筑行业信息化最重要的应用新技术,它不仅是一个概念,更是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,它是推动行业变革的催化剂,也是实现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。
  
为了促进BIM在建筑全行业内实现更加健康有序的应用发展,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制定一系列关于BIM的国家标准,并特别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(以下简称标准院)承担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两项核心标准的编制工作。在2012年11月举行的"首届中国BIM论坛暨BIM与中国建筑工程信息化发展会议"上,BIM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受到了国内大多数在BIM领域做出贡献的单位的大力支持。
  
那么BIM标准编制对整个建筑行业有哪些积极意义?BIM相关标准又将如何具体编制?笔者特别采访了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先生。  

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罗文斌

  
数据信息流转传递 标准先行兼容共享

  
随着BIM技术被逐渐认可,越来越多地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将其应用在各种项目中。然而,BIM技术在目前的推广和应用中也会遇到很多的问题,这些问题不仅体现在数据信息共享、兼容等技术方面,还有法律、知识产权以及经济因素等多个层面。
  
对此,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表示:"目前来看,首先要从‘标准’的角度打通一些瓶颈。比如说现阶段的模型传递,它涉及到很多法律和知识产权的问题,这在设计单位和甲方进行沟通和交互的时候,存在的问题比较大,具体该交付哪些东西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争议话题。对于设计单位来讲,希望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东西越多越好,交付的信息越少越好;但是对于建设单位来讲,则希望得到的东西越多越好。"

  
从技术角度来说,目前BIM在全行业内的应用同样存在很多问题。现在很多的设计单位都在制定企业自己的BIM标准,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就会碰到这种问题:本企业的BIM标准和其他企业的BIM标准互不兼容,这种情况下需要和甲方沟通后,在甲方接受BIM标准的情况下才能继续落实。当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BIM标准不一致时,就要涉及到转换,信息传递过程中就会出现问题,从而导致信息的丢失或者误差。
  
"其实BIM最重要的就是信息的流转和传递,如果不把这两个方面打通的话,大面积地去推广BIM技术就难免会碰到很多问题。因此必须要标准先行,后期的BIM推进工作才会变得更加轻松。"罗所长对记者说。
  
目前,BIM应用的基础和现状不可高估;未来,BIM发展的速度不可低估。在《2011-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》中9次提到BIM技术,把BIM作为支撑行业产业升级的核心技术重点发展。一项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需要政府的引导,并制定相关标准来提升BIM应用效果、规范BIM应用行为。2011年底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统一确立了4个BIM标准制定项目,其中标准院负责两项标准,分别是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。
  
现在很多单位都在研究BIM的相关标准,标准院负责的这两个BIM标准是由住建部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。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角度来看,建筑类的标准其实就是建筑法的一部分,它和《民法》、《刑法》等法律一样,具有法律效力,建筑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它,只不过它其中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。罗所长认为,从推广效果来说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法律的形式发布出来的标准,这是BIM技术落地实施的关键所在。
  
分类编码打通瓶颈 实现真正"数据流"

  
作为与建筑业联系最紧密的核心BIM标准之一——BIM分类和编码标准,是一个基础的标准,主要用于解决信息的互通和交流,涉及到一些关键字和编码。举例来说,建筑设计方要设计一个桌子,这个桌子带有很多的建筑信息和商业信息,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,甲方的信息系统可能将它标注为办公桌,而在乙方的信息系统中它可能被标注为桌子。如此一来,计算机在读取信息时就无法辨别,从而导致信息丢失、数据不对称,对于整个BIM应用都会产生影响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重要性,在很多国内外的应用项目中已经体现出来。通常来说,项目在建设之初都需要做模型,而所有的模型都要进行分类和编码。当设计模型搭建好之后,怎样快速、准确的查找出其中的信息,并将这些信息运用到建筑工程的下一阶段,是BIM技术应用的关键内容之一。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,可以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准确、有序的数据,"有了分类和编码标准后,信息的传递工作将变得更为轻松。比如说要找混凝土构件,如果之前并没有做分类和编码,那在查找时就会非常困难,反之就会变得非常简单。"罗所长介绍到。
  
对于施工单位来讲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更加重要,因为它需要与工程造价、采购、清单等多方面挂钩,如果没有相应的标准,工程量则需要按照目前的规则进行统计。目前,算量公司采用的方法是将模型转换再重新计算,而如果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出台后,算量公司就不需要如此繁琐的工作,在设计阶段就可以轻松、准确地将工程量统计出来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同样也会渗透到运维阶段,例如当物业需要购买或维护某种设备时,通过分类编码就可以查找出目前系统中这个设备有多少台、分别分布在哪里,对于目标设备进行快速定位。分类和编码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索引作用。由此可见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对于整个工程建设行业的贯通异常重要。
  
罗所长对记者说:"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可以使信息更为准确的互通,它是BIM技术的信息标准,涉及面非常广,工作量也比较庞大。整个建筑产品,按分类来讲的话,只分到四级时就会有一千五百多种,而且分类方法也比较复杂。因此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就需要决策一个具体的分法,既要得到大家的认可,也不影响目前的行业习惯。这是一个基本的工作,需要不断地去完善,有了这个,真正的数据流才能实现。"
  
  标准研究十年深耕 多方联动共克难题

  
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标准院下达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制定任务,标准院在历经了七个月的准备后,将目前院内一些核心的建筑成果都放在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初期的研究上面,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2012年11月份,标准院召开了BIM的标准启动会,此次会议得到了目前中国绝大部分BIM领域有所贡献的单位广泛参与。
  
罗所长表示,分类和编码是一项非常庞大繁杂的工作,标准院在开始这项工作之前,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与研究工作,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十年的时间。
  
自2002年开始,标准院在和美国的SWEETS合作时,就已经接触到产品的分类和编码信息;到2003年,标准院已经编制了JG/T151《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》标准,这套分类编码的体系主要依据美国的Masterformat制定,它是针对工作结果来做的分类编码,按照功能和材性制定的分类模式,主要是对于建筑材料、设备进行分类。
  
2009年建设了"鉴材315"网站,该网站集合了标准院在建筑产品领域的一些核心研究成果,包括分类编码、建筑产品性能研究、建筑产品相关标准等研究成果。2010年,标准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提出了BIM标准的前期研究申请,此项工作得到了标定司领导的大力支持,并于2011年年初批准标准院主持完成"建筑工程协同设计标准研究"工作。同年标准院提交交付标准和分类和编码标准立项申请,最终获得住建部批准。
  
目前,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标准设计工作委员会的秘书处均设在标准院。由此,标准院对于国家的标准体系也比较清楚,对于标准的管理时间也比较长,这些对于标准的编制都非常有利。而且标准院还和标定所、标定司共同完成了一些标准体系的研究,这也为BIM的分类编码设计提供了技术支撑。
  
另据罗所长表示,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编制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难题。目前,国内研究分类和编码领域的专业人员还比较少,很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处于空白状态。由于目前国内的分类编码技术人才大多集中在标准院,未来这一方面的工作还需要以标准院为主来进行推动,同时,标准院也选择了一些在BIM领域有所建树的单位作为标准设计的牵头单位,多方参与,共同推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与出台。
  
此外,多方参与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弊端,如近40家参编单位使标准编制组过于庞大,增加了关于标准的各方面协调难度。对此,标准院采取了分组的方式,每个组的研究方向都不一样,各自完善负责领域的内容。与此同时,标准院对参编单位进行协调并组织更多的人参与到标准的研究中,力保标准的编制工作能够通畅有序的进行。
  
标准望两年内出台 多元措施普及推广

  
罗文斌介绍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第二次工作会将在今年3月份左右召开,8、9月份征求意见稿,理想状态是在2014年6月份之前将标准送审和报批。
  
罗文斌表示,在BIM国家标准出台后,将会通过多种措施在全行业范围内普及应用BIM标准。首先,在分类编码贯标的过程中,将会依托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;同时,相关主编单位也将联合参编单位在全国各地进行标准的宣贯和指导,这是普及和宣传方面需要做的工作。
  
其次,在BIM分类编码标准具体落实方面,最直接的践行方式就是会在应用软件中集成。集成之后对于设计院、施工单位等应用单位来讲,他们直接使用就可以了,很多东西不需要他们记住,只要他们知道如何去寻找和归类即可。在此方面,目前已经和AutoCAD、Bentley、MagiCAD软件单位建立了沟通,这些软件厂商非常愿意将这一体系植入到软件里,而且他们也参与了这项标准的编制工作。
  
第三,将会通过我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讲座对建筑行业人员进行讲解指导。因为分类编码对整个建筑技术而言是非常重要的,从目前国内的建造方式来看,粗犷式的建造已经一去不复返,正在逐步向精细化的建造方式去过渡,而过渡时分类编码便至关重要。从国外的应用情况来看,很多的建筑技术和文件,包括工程的实施,都是以分类编码为基础和依据来建立的体系。因此,通过技术方面讲座推广也将能直接促进行业人士对BIM标准的深入学习和应用。
  
  BIM是继CAD技术之后建筑行业信息化最重要的应用新技术,它不仅是一个概念,更是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,它是推动行业变革的催化剂,也是实现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。
  
为了促进BIM在建筑全行业内实现更加健康有序的应用发展,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制定一系列关于BIM的国家标准,并特别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(以下简称标准院)承担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两项核心标准的编制工作。在2012年11月举行的"首届中国BIM论坛暨BIM与中国建筑工程信息化发展会议"上,BIM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受到了国内大多数在BIM领域做出贡献的单位的大力支持。
  
那么BIM标准编制对整个建筑行业有哪些积极意义?BIM相关标准又将如何具体编制?笔者特别采访了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先生。  

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罗文斌

  
数据信息流转传递 标准先行兼容共享

  
随着BIM技术被逐渐认可,越来越多地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将其应用在各种项目中。然而,BIM技术在目前的推广和应用中也会遇到很多的问题,这些问题不仅体现在数据信息共享、兼容等技术方面,还有法律、知识产权以及经济因素等多个层面。
  
对此,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表示:"目前来看,首先要从‘标准’的角度打通一些瓶颈。比如说现阶段的模型传递,它涉及到很多法律和知识产权的问题,这在设计单位和甲方进行沟通和交互的时候,存在的问题比较大,具体该交付哪些东西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争议话题。对于设计单位来讲,希望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东西越多越好,交付的信息越少越好;但是对于建设单位来讲,则希望得到的东西越多越好。"

  
从技术角度来说,目前BIM在全行业内的应用同样存在很多问题。现在很多的设计单位都在制定企业自己的BIM标准,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就会碰到这种问题:本企业的BIM标准和其他企业的BIM标准互不兼容,这种情况下需要和甲方沟通后,在甲方接受BIM标准的情况下才能继续落实。当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BIM标准不一致时,就要涉及到转换,信息传递过程中就会出现问题,从而导致信息的丢失或者误差。
  
"其实BIM最重要的就是信息的流转和传递,如果不把这两个方面打通的话,大面积地去推广BIM技术就难免会碰到很多问题。因此必须要标准先行,后期的BIM推进工作才会变得更加轻松。"罗所长对记者说。
  
目前,BIM应用的基础和现状不可高估;未来,BIM发展的速度不可低估。在《2011-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》中9次提到BIM技术,把BIM作为支撑行业产业升级的核心技术重点发展。一项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需要政府的引导,并制定相关标准来提升BIM应用效果、规范BIM应用行为。2011年底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统一确立了4个BIM标准制定项目,其中标准院负责两项标准,分别是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。
  
现在很多单位都在研究BIM的相关标准,标准院负责的这两个BIM标准是由住建部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。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角度来看,建筑类的标准其实就是建筑法的一部分,它和《民法》、《刑法》等法律一样,具有法律效力,建筑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它,只不过它其中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。罗所长认为,从推广效果来说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法律的形式发布出来的标准,这是BIM技术落地实施的关键所在。
  
分类编码打通瓶颈 实现真正"数据流"

  
作为与建筑业联系最紧密的核心BIM标准之一——BIM分类和编码标准,是一个基础的标准,主要用于解决信息的互通和交流,涉及到一些关键字和编码。举例来说,建筑设计方要设计一个桌子,这个桌子带有很多的建筑信息和商业信息,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,甲方的信息系统可能将它标注为办公桌,而在乙方的信息系统中它可能被标注为桌子。如此一来,计算机在读取信息时就无法辨别,从而导致信息丢失、数据不对称,对于整个BIM应用都会产生影响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重要性,在很多国内外的应用项目中已经体现出来。通常来说,项目在建设之初都需要做模型,而所有的模型都要进行分类和编码。当设计模型搭建好之后,怎样快速、准确的查找出其中的信息,并将这些信息运用到建筑工程的下一阶段,是BIM技术应用的关键内容之一。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,可以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准确、有序的数据,"有了分类和编码标准后,信息的传递工作将变得更为轻松。比如说要找混凝土构件,如果之前并没有做分类和编码,那在查找时就会非常困难,反之就会变得非常简单。"罗所长介绍到。
  
对于施工单位来讲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更加重要,因为它需要与工程造价、采购、清单等多方面挂钩,如果没有相应的标准,工程量则需要按照目前的规则进行统计。目前,算量公司采用的方法是将模型转换再重新计算,而如果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出台后,算量公司就不需要如此繁琐的工作,在设计阶段就可以轻松、准确地将工程量统计出来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同样也会渗透到运维阶段,例如当物业需要购买或维护某种设备时,通过分类编码就可以查找出目前系统中这个设备有多少台、分别分布在哪里,对于目标设备进行快速定位。分类和编码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索引作用。由此可见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对于整个工程建设行业的贯通异常重要。
  
罗所长对记者说:"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可以使信息更为准确的互通,它是BIM技术的信息标准,涉及面非常广,工作量也比较庞大。整个建筑产品,按分类来讲的话,只分到四级时就会有一千五百多种,而且分类方法也比较复杂。因此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就需要决策一个具体的分法,既要得到大家的认可,也不影响目前的行业习惯。这是一个基本的工作,需要不断地去完善,有了这个,真正的数据流才能实现。"
  
  标准研究十年深耕 多方联动共克难题

  
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标准院下达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制定任务,标准院在历经了七个月的准备后,将目前院内一些核心的建筑成果都放在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初期的研究上面,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2012年11月份,标准院召开了BIM的标准启动会,此次会议得到了目前中国绝大部分BIM领域有所贡献的单位广泛参与。
  
罗所长表示,分类和编码是一项非常庞大繁杂的工作,标准院在开始这项工作之前,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与研究工作,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十年的时间。
  
自2002年开始,标准院在和美国的SWEETS合作时,就已经接触到产品的分类和编码信息;到2003年,标准院已经编制了JG/T151《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》标准,这套分类编码的体系主要依据美国的Masterformat制定,它是针对工作结果来做的分类编码,按照功能和材性制定的分类模式,主要是对于建筑材料、设备进行分类。
  
2009年建设了"鉴材315"网站,该网站集合了标准院在建筑产品领域的一些核心研究成果,包括分类编码、建筑产品性能研究、建筑产品相关标准等研究成果。2010年,标准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提出了BIM标准的前期研究申请,此项工作得到了标定司领导的大力支持,并于2011年年初批准标准院主持完成"建筑工程协同设计标准研究"工作。同年标准院提交交付标准和分类和编码标准立项申请,最终获得住建部批准。
  
目前,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标准设计工作委员会的秘书处均设在标准院。由此,标准院对于国家的标准体系也比较清楚,对于标准的管理时间也比较长,这些对于标准的编制都非常有利。而且标准院还和标定所、标定司共同完成了一些标准体系的研究,这也为BIM的分类编码设计提供了技术支撑。
  
另据罗所长表示,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编制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难题。目前,国内研究分类和编码领域的专业人员还比较少,很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处于空白状态。由于目前国内的分类编码技术人才大多集中在标准院,未来这一方面的工作还需要以标准院为主来进行推动,同时,标准院也选择了一些在BIM领域有所建树的单位作为标准设计的牵头单位,多方参与,共同推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与出台。
  
此外,多方参与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弊端,如近40家参编单位使标准编制组过于庞大,增加了关于标准的各方面协调难度。对此,标准院采取了分组的方式,每个组的研究方向都不一样,各自完善负责领域的内容。与此同时,标准院对参编单位进行协调并组织更多的人参与到标准的研究中,力保标准的编制工作能够通畅有序的进行。
  
标准望两年内出台 多元措施普及推广

  
罗文斌介绍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第二次工作会将在今年3月份左右召开,8、9月份征求意见稿,理想状态是在2014年6月份之前将标准送审和报批。
  
罗文斌表示,在BIM国家标准出台后,将会通过多种措施在全行业范围内普及应用BIM标准。首先,在分类编码贯标的过程中,将会依托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;同时,相关主编单位也将联合参编单位在全国各地进行标准的宣贯和指导,这是普及和宣传方面需要做的工作。
  
其次,在BIM分类编码标准具体落实方面,最直接的践行方式就是会在应用软件中集成。集成之后对于设计院、施工单位等应用单位来讲,他们直接使用就可以了,很多东西不需要他们记住,只要他们知道如何去寻找和归类即可。在此方面,目前已经和AutoCAD、Bentley、MagiCAD软件单位建立了沟通,这些软件厂商非常愿意将这一体系植入到软件里,而且他们也参与了这项标准的编制工作。
  
第三,将会通过我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讲座对建筑行业人员进行讲解指导。因为分类编码对整个建筑技术而言是非常重要的,从目前国内的建造方式来看,粗犷式的建造已经一去不复返,正在逐步向精细化的建造方式去过渡,而过渡时分类编码便至关重要。从国外的应用情况来看,很多的建筑技术和文件,包括工程的实施,都是以分类编码为基础和依据来建立的体系。因此,通过技术方面讲座推广也将能直接促进行业人士对BIM标准的深入学习和应用。
  
  BIM是继CAD技术之后建筑行业信息化最重要的应用新技术,它不仅是一个概念,更是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,它是推动行业变革的催化剂,也是实现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。
  
为了促进BIM在建筑全行业内实现更加健康有序的应用发展,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制定一系列关于BIM的国家标准,并特别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(以下简称标准院)承担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两项核心标准的编制工作。在2012年11月举行的"首届中国BIM论坛暨BIM与中国建筑工程信息化发展会议"上,BIM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受到了国内大多数在BIM领域做出贡献的单位的大力支持。
  
那么BIM标准编制对整个建筑行业有哪些积极意义?BIM相关标准又将如何具体编制?笔者特别采访了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先生。  

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罗文斌

  
数据信息流转传递 标准先行兼容共享

  
随着BIM技术被逐渐认可,越来越多地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将其应用在各种项目中。然而,BIM技术在目前的推广和应用中也会遇到很多的问题,这些问题不仅体现在数据信息共享、兼容等技术方面,还有法律、知识产权以及经济因素等多个层面。
  
对此,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表示:"目前来看,首先要从‘标准’的角度打通一些瓶颈。比如说现阶段的模型传递,它涉及到很多法律和知识产权的问题,这在设计单位和甲方进行沟通和交互的时候,存在的问题比较大,具体该交付哪些东西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争议话题。对于设计单位来讲,希望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东西越多越好,交付的信息越少越好;但是对于建设单位来讲,则希望得到的东西越多越好。"

  
从技术角度来说,目前BIM在全行业内的应用同样存在很多问题。现在很多的设计单位都在制定企业自己的BIM标准,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就会碰到这种问题:本企业的BIM标准和其他企业的BIM标准互不兼容,这种情况下需要和甲方沟通后,在甲方接受BIM标准的情况下才能继续落实。当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BIM标准不一致时,就要涉及到转换,信息传递过程中就会出现问题,从而导致信息的丢失或者误差。
  
"其实BIM最重要的就是信息的流转和传递,如果不把这两个方面打通的话,大面积地去推广BIM技术就难免会碰到很多问题。因此必须要标准先行,后期的BIM推进工作才会变得更加轻松。"罗所长对记者说。
  
目前,BIM应用的基础和现状不可高估;未来,BIM发展的速度不可低估。在《2011-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》中9次提到BIM技术,把BIM作为支撑行业产业升级的核心技术重点发展。一项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需要政府的引导,并制定相关标准来提升BIM应用效果、规范BIM应用行为。2011年底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统一确立了4个BIM标准制定项目,其中标准院负责两项标准,分别是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。
  
现在很多单位都在研究BIM的相关标准,标准院负责的这两个BIM标准是由住建部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。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角度来看,建筑类的标准其实就是建筑法的一部分,它和《民法》、《刑法》等法律一样,具有法律效力,建筑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它,只不过它其中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。罗所长认为,从推广效果来说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法律的形式发布出来的标准,这是BIM技术落地实施的关键所在。
  
分类编码打通瓶颈 实现真正"数据流"

  
作为与建筑业联系最紧密的核心BIM标准之一——BIM分类和编码标准,是一个基础的标准,主要用于解决信息的互通和交流,涉及到一些关键字和编码。举例来说,建筑设计方要设计一个桌子,这个桌子带有很多的建筑信息和商业信息,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,甲方的信息系统可能将它标注为办公桌,而在乙方的信息系统中它可能被标注为桌子。如此一来,计算机在读取信息时就无法辨别,从而导致信息丢失、数据不对称,对于整个BIM应用都会产生影响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重要性,在很多国内外的应用项目中已经体现出来。通常来说,项目在建设之初都需要做模型,而所有的模型都要进行分类和编码。当设计模型搭建好之后,怎样快速、准确的查找出其中的信息,并将这些信息运用到建筑工程的下一阶段,是BIM技术应用的关键内容之一。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,可以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准确、有序的数据,"有了分类和编码标准后,信息的传递工作将变得更为轻松。比如说要找混凝土构件,如果之前并没有做分类和编码,那在查找时就会非常困难,反之就会变得非常简单。"罗所长介绍到。
  
对于施工单位来讲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更加重要,因为它需要与工程造价、采购、清单等多方面挂钩,如果没有相应的标准,工程量则需要按照目前的规则进行统计。目前,算量公司采用的方法是将模型转换再重新计算,而如果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出台后,算量公司就不需要如此繁琐的工作,在设计阶段就可以轻松、准确地将工程量统计出来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同样也会渗透到运维阶段,例如当物业需要购买或维护某种设备时,通过分类编码就可以查找出目前系统中这个设备有多少台、分别分布在哪里,对于目标设备进行快速定位。分类和编码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索引作用。由此可见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对于整个工程建设行业的贯通异常重要。
  
罗所长对记者说:"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可以使信息更为准确的互通,它是BIM技术的信息标准,涉及面非常广,工作量也比较庞大。整个建筑产品,按分类来讲的话,只分到四级时就会有一千五百多种,而且分类方法也比较复杂。因此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就需要决策一个具体的分法,既要得到大家的认可,也不影响目前的行业习惯。这是一个基本的工作,需要不断地去完善,有了这个,真正的数据流才能实现。"
  
  标准研究十年深耕 多方联动共克难题

  
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标准院下达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制定任务,标准院在历经了七个月的准备后,将目前院内一些核心的建筑成果都放在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初期的研究上面,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2012年11月份,标准院召开了BIM的标准启动会,此次会议得到了目前中国绝大部分BIM领域有所贡献的单位广泛参与。
  
罗所长表示,分类和编码是一项非常庞大繁杂的工作,标准院在开始这项工作之前,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与研究工作,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十年的时间。
  
自2002年开始,标准院在和美国的SWEETS合作时,就已经接触到产品的分类和编码信息;到2003年,标准院已经编制了JG/T151《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》标准,这套分类编码的体系主要依据美国的Masterformat制定,它是针对工作结果来做的分类编码,按照功能和材性制定的分类模式,主要是对于建筑材料、设备进行分类。
  
2009年建设了"鉴材315"网站,该网站集合了标准院在建筑产品领域的一些核心研究成果,包括分类编码、建筑产品性能研究、建筑产品相关标准等研究成果。2010年,标准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提出了BIM标准的前期研究申请,此项工作得到了标定司领导的大力支持,并于2011年年初批准标准院主持完成"建筑工程协同设计标准研究"工作。同年标准院提交交付标准和分类和编码标准立项申请,最终获得住建部批准。
  
目前,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标准设计工作委员会的秘书处均设在标准院。由此,标准院对于国家的标准体系也比较清楚,对于标准的管理时间也比较长,这些对于标准的编制都非常有利。而且标准院还和标定所、标定司共同完成了一些标准体系的研究,这也为BIM的分类编码设计提供了技术支撑。
  
另据罗所长表示,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编制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难题。目前,国内研究分类和编码领域的专业人员还比较少,很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处于空白状态。由于目前国内的分类编码技术人才大多集中在标准院,未来这一方面的工作还需要以标准院为主来进行推动,同时,标准院也选择了一些在BIM领域有所建树的单位作为标准设计的牵头单位,多方参与,共同推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与出台。
  
此外,多方参与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弊端,如近40家参编单位使标准编制组过于庞大,增加了关于标准的各方面协调难度。对此,标准院采取了分组的方式,每个组的研究方向都不一样,各自完善负责领域的内容。与此同时,标准院对参编单位进行协调并组织更多的人参与到标准的研究中,力保标准的编制工作能够通畅有序的进行。
  
标准望两年内出台 多元措施普及推广

  
罗文斌介绍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第二次工作会将在今年3月份左右召开,8、9月份征求意见稿,理想状态是在2014年6月份之前将标准送审和报批。
  
罗文斌表示,在BIM国家标准出台后,将会通过多种措施在全行业范围内普及应用BIM标准。首先,在分类编码贯标的过程中,将会依托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;同时,相关主编单位也将联合参编单位在全国各地进行标准的宣贯和指导,这是普及和宣传方面需要做的工作。
  
其次,在BIM分类编码标准具体落实方面,最直接的践行方式就是会在应用软件中集成。集成之后对于设计院、施工单位等应用单位来讲,他们直接使用就可以了,很多东西不需要他们记住,只要他们知道如何去寻找和归类即可。在此方面,目前已经和AutoCAD、Bentley、MagiCAD软件单位建立了沟通,这些软件厂商非常愿意将这一体系植入到软件里,而且他们也参与了这项标准的编制工作。
  
第三,将会通过我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讲座对建筑行业人员进行讲解指导。因为分类编码对整个建筑技术而言是非常重要的,从目前国内的建造方式来看,粗犷式的建造已经一去不复返,正在逐步向精细化的建造方式去过渡,而过渡时分类编码便至关重要。从国外的应用情况来看,很多的建筑技术和文件,包括工程的实施,都是以分类编码为基础和依据来建立的体系。因此,通过技术方面讲座推广也将能直接促进行业人士对BIM标准的深入学习和应用。
  
  BIM是继CAD技术之后建筑行业信息化最重要的应用新技术,它不仅是一个概念,更是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,它是推动行业变革的催化剂,也是实现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。
  
为了促进BIM在建筑全行业内实现更加健康有序的应用发展,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制定一系列关于BIM的国家标准,并特别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(以下简称标准院)承担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两项核心标准的编制工作。在2012年11月举行的"首届中国BIM论坛暨BIM与中国建筑工程信息化发展会议"上,BIM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受到了国内大多数在BIM领域做出贡献的单位的大力支持。
  
那么BIM标准编制对整个建筑行业有哪些积极意义?BIM相关标准又将如何具体编制?笔者特别采访了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先生。  

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罗文斌

  
数据信息流转传递 标准先行兼容共享

  
随着BIM技术被逐渐认可,越来越多地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将其应用在各种项目中。然而,BIM技术在目前的推广和应用中也会遇到很多的问题,这些问题不仅体现在数据信息共享、兼容等技术方面,还有法律、知识产权以及经济因素等多个层面。
  
对此,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表示:"目前来看,首先要从‘标准’的角度打通一些瓶颈。比如说现阶段的模型传递,它涉及到很多法律和知识产权的问题,这在设计单位和甲方进行沟通和交互的时候,存在的问题比较大,具体该交付哪些东西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争议话题。对于设计单位来讲,希望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东西越多越好,交付的信息越少越好;但是对于建设单位来讲,则希望得到的东西越多越好。"

  
从技术角度来说,目前BIM在全行业内的应用同样存在很多问题。现在很多的设计单位都在制定企业自己的BIM标准,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就会碰到这种问题:本企业的BIM标准和其他企业的BIM标准互不兼容,这种情况下需要和甲方沟通后,在甲方接受BIM标准的情况下才能继续落实。当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BIM标准不一致时,就要涉及到转换,信息传递过程中就会出现问题,从而导致信息的丢失或者误差。
  
"其实BIM最重要的就是信息的流转和传递,如果不把这两个方面打通的话,大面积地去推广BIM技术就难免会碰到很多问题。因此必须要标准先行,后期的BIM推进工作才会变得更加轻松。"罗所长对记者说。
  
目前,BIM应用的基础和现状不可高估;未来,BIM发展的速度不可低估。在《2011-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》中9次提到BIM技术,把BIM作为支撑行业产业升级的核心技术重点发展。一项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需要政府的引导,并制定相关标准来提升BIM应用效果、规范BIM应用行为。2011年底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统一确立了4个BIM标准制定项目,其中标准院负责两项标准,分别是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。
  
现在很多单位都在研究BIM的相关标准,标准院负责的这两个BIM标准是由住建部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。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角度来看,建筑类的标准其实就是建筑法的一部分,它和《民法》、《刑法》等法律一样,具有法律效力,建筑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它,只不过它其中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。罗所长认为,从推广效果来说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法律的形式发布出来的标准,这是BIM技术落地实施的关键所在。
  
分类编码打通瓶颈 实现真正"数据流"

  
作为与建筑业联系最紧密的核心BIM标准之一——BIM分类和编码标准,是一个基础的标准,主要用于解决信息的互通和交流,涉及到一些关键字和编码。举例来说,建筑设计方要设计一个桌子,这个桌子带有很多的建筑信息和商业信息,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,甲方的信息系统可能将它标注为办公桌,而在乙方的信息系统中它可能被标注为桌子。如此一来,计算机在读取信息时就无法辨别,从而导致信息丢失、数据不对称,对于整个BIM应用都会产生影响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重要性,在很多国内外的应用项目中已经体现出来。通常来说,项目在建设之初都需要做模型,而所有的模型都要进行分类和编码。当设计模型搭建好之后,怎样快速、准确的查找出其中的信息,并将这些信息运用到建筑工程的下一阶段,是BIM技术应用的关键内容之一。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,可以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准确、有序的数据,"有了分类和编码标准后,信息的传递工作将变得更为轻松。比如说要找混凝土构件,如果之前并没有做分类和编码,那在查找时就会非常困难,反之就会变得非常简单。"罗所长介绍到。
  
对于施工单位来讲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更加重要,因为它需要与工程造价、采购、清单等多方面挂钩,如果没有相应的标准,工程量则需要按照目前的规则进行统计。目前,算量公司采用的方法是将模型转换再重新计算,而如果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出台后,算量公司就不需要如此繁琐的工作,在设计阶段就可以轻松、准确地将工程量统计出来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同样也会渗透到运维阶段,例如当物业需要购买或维护某种设备时,通过分类编码就可以查找出目前系统中这个设备有多少台、分别分布在哪里,对于目标设备进行快速定位。分类和编码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索引作用。由此可见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对于整个工程建设行业的贯通异常重要。
  
罗所长对记者说:"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可以使信息更为准确的互通,它是BIM技术的信息标准,涉及面非常广,工作量也比较庞大。整个建筑产品,按分类来讲的话,只分到四级时就会有一千五百多种,而且分类方法也比较复杂。因此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就需要决策一个具体的分法,既要得到大家的认可,也不影响目前的行业习惯。这是一个基本的工作,需要不断地去完善,有了这个,真正的数据流才能实现。"
  
  标准研究十年深耕 多方联动共克难题

  
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标准院下达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制定任务,标准院在历经了七个月的准备后,将目前院内一些核心的建筑成果都放在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初期的研究上面,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2012年11月份,标准院召开了BIM的标准启动会,此次会议得到了目前中国绝大部分BIM领域有所贡献的单位广泛参与。
  
罗所长表示,分类和编码是一项非常庞大繁杂的工作,标准院在开始这项工作之前,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与研究工作,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十年的时间。
  
自2002年开始,标准院在和美国的SWEETS合作时,就已经接触到产品的分类和编码信息;到2003年,标准院已经编制了JG/T151《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》标准,这套分类编码的体系主要依据美国的Masterformat制定,它是针对工作结果来做的分类编码,按照功能和材性制定的分类模式,主要是对于建筑材料、设备进行分类。
  
2009年建设了"鉴材315"网站,该网站集合了标准院在建筑产品领域的一些核心研究成果,包括分类编码、建筑产品性能研究、建筑产品相关标准等研究成果。2010年,标准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提出了BIM标准的前期研究申请,此项工作得到了标定司领导的大力支持,并于2011年年初批准标准院主持完成"建筑工程协同设计标准研究"工作。同年标准院提交交付标准和分类和编码标准立项申请,最终获得住建部批准。
  
目前,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标准设计工作委员会的秘书处均设在标准院。由此,标准院对于国家的标准体系也比较清楚,对于标准的管理时间也比较长,这些对于标准的编制都非常有利。而且标准院还和标定所、标定司共同完成了一些标准体系的研究,这也为BIM的分类编码设计提供了技术支撑。
  
另据罗所长表示,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编制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难题。目前,国内研究分类和编码领域的专业人员还比较少,很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处于空白状态。由于目前国内的分类编码技术人才大多集中在标准院,未来这一方面的工作还需要以标准院为主来进行推动,同时,标准院也选择了一些在BIM领域有所建树的单位作为标准设计的牵头单位,多方参与,共同推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与出台。
  
此外,多方参与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弊端,如近40家参编单位使标准编制组过于庞大,增加了关于标准的各方面协调难度。对此,标准院采取了分组的方式,每个组的研究方向都不一样,各自完善负责领域的内容。与此同时,标准院对参编单位进行协调并组织更多的人参与到标准的研究中,力保标准的编制工作能够通畅有序的进行。
  
标准望两年内出台 多元措施普及推广

  
罗文斌介绍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第二次工作会将在今年3月份左右召开,8、9月份征求意见稿,理想状态是在2014年6月份之前将标准送审和报批。
  
罗文斌表示,在BIM国家标准出台后,将会通过多种措施在全行业范围内普及应用BIM标准。首先,在分类编码贯标的过程中,将会依托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;同时,相关主编单位也将联合参编单位在全国各地进行标准的宣贯和指导,这是普及和宣传方面需要做的工作。
  
其次,在BIM分类编码标准具体落实方面,最直接的践行方式就是会在应用软件中集成。集成之后对于设计院、施工单位等应用单位来讲,他们直接使用就可以了,很多东西不需要他们记住,只要他们知道如何去寻找和归类即可。在此方面,目前已经和AutoCAD、Bentley、MagiCAD软件单位建立了沟通,这些软件厂商非常愿意将这一体系植入到软件里,而且他们也参与了这项标准的编制工作。
  
第三,将会通过我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讲座对建筑行业人员进行讲解指导。因为分类编码对整个建筑技术而言是非常重要的,从目前国内的建造方式来看,粗犷式的建造已经一去不复返,正在逐步向精细化的建造方式去过渡,而过渡时分类编码便至关重要。从国外的应用情况来看,很多的建筑技术和文件,包括工程的实施,都是以分类编码为基础和依据来建立的体系。因此,通过技术方面讲座推广也将能直接促进行业人士对BIM标准的深入学习和应用。
  
  BIM是继CAD技术之后建筑行业信息化最重要的应用新技术,它不仅是一个概念,更是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,它是推动行业变革的催化剂,也是实现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。
  
为了促进BIM在建筑全行业内实现更加健康有序的应用发展,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制定一系列关于BIM的国家标准,并特别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(以下简称标准院)承担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两项核心标准的编制工作。在2012年11月举行的"首届中国BIM论坛暨BIM与中国建筑工程信息化发展会议"上,BIM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受到了国内大多数在BIM领域做出贡献的单位的大力支持。
  
那么BIM标准编制对整个建筑行业有哪些积极意义?BIM相关标准又将如何具体编制?笔者特别采访了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先生。  

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罗文斌

  
数据信息流转传递 标准先行兼容共享

  
随着BIM技术被逐渐认可,越来越多地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将其应用在各种项目中。然而,BIM技术在目前的推广和应用中也会遇到很多的问题,这些问题不仅体现在数据信息共享、兼容等技术方面,还有法律、知识产权以及经济因素等多个层面。
  
对此,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表示:"目前来看,首先要从‘标准’的角度打通一些瓶颈。比如说现阶段的模型传递,它涉及到很多法律和知识产权的问题,这在设计单位和甲方进行沟通和交互的时候,存在的问题比较大,具体该交付哪些东西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争议话题。对于设计单位来讲,希望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东西越多越好,交付的信息越少越好;但是对于建设单位来讲,则希望得到的东西越多越好。"

  
从技术角度来说,目前BIM在全行业内的应用同样存在很多问题。现在很多的设计单位都在制定企业自己的BIM标准,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就会碰到这种问题:本企业的BIM标准和其他企业的BIM标准互不兼容,这种情况下需要和甲方沟通后,在甲方接受BIM标准的情况下才能继续落实。当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BIM标准不一致时,就要涉及到转换,信息传递过程中就会出现问题,从而导致信息的丢失或者误差。
  
"其实BIM最重要的就是信息的流转和传递,如果不把这两个方面打通的话,大面积地去推广BIM技术就难免会碰到很多问题。因此必须要标准先行,后期的BIM推进工作才会变得更加轻松。"罗所长对记者说。
  
目前,BIM应用的基础和现状不可高估;未来,BIM发展的速度不可低估。在《2011-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》中9次提到BIM技术,把BIM作为支撑行业产业升级的核心技术重点发展。一项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需要政府的引导,并制定相关标准来提升BIM应用效果、规范BIM应用行为。2011年底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统一确立了4个BIM标准制定项目,其中标准院负责两项标准,分别是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。
  
现在很多单位都在研究BIM的相关标准,标准院负责的这两个BIM标准是由住建部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。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角度来看,建筑类的标准其实就是建筑法的一部分,它和《民法》、《刑法》等法律一样,具有法律效力,建筑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它,只不过它其中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。罗所长认为,从推广效果来说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法律的形式发布出来的标准,这是BIM技术落地实施的关键所在。
  
分类编码打通瓶颈 实现真正"数据流"

  
作为与建筑业联系最紧密的核心BIM标准之一——BIM分类和编码标准,是一个基础的标准,主要用于解决信息的互通和交流,涉及到一些关键字和编码。举例来说,建筑设计方要设计一个桌子,这个桌子带有很多的建筑信息和商业信息,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,甲方的信息系统可能将它标注为办公桌,而在乙方的信息系统中它可能被标注为桌子。如此一来,计算机在读取信息时就无法辨别,从而导致信息丢失、数据不对称,对于整个BIM应用都会产生影响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重要性,在很多国内外的应用项目中已经体现出来。通常来说,项目在建设之初都需要做模型,而所有的模型都要进行分类和编码。当设计模型搭建好之后,怎样快速、准确的查找出其中的信息,并将这些信息运用到建筑工程的下一阶段,是BIM技术应用的关键内容之一。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,可以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准确、有序的数据,"有了分类和编码标准后,信息的传递工作将变得更为轻松。比如说要找混凝土构件,如果之前并没有做分类和编码,那在查找时就会非常困难,反之就会变得非常简单。"罗所长介绍到。
  
对于施工单位来讲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更加重要,因为它需要与工程造价、采购、清单等多方面挂钩,如果没有相应的标准,工程量则需要按照目前的规则进行统计。目前,算量公司采用的方法是将模型转换再重新计算,而如果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出台后,算量公司就不需要如此繁琐的工作,在设计阶段就可以轻松、准确地将工程量统计出来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同样也会渗透到运维阶段,例如当物业需要购买或维护某种设备时,通过分类编码就可以查找出目前系统中这个设备有多少台、分别分布在哪里,对于目标设备进行快速定位。分类和编码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索引作用。由此可见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对于整个工程建设行业的贯通异常重要。
  
罗所长对记者说:"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可以使信息更为准确的互通,它是BIM技术的信息标准,涉及面非常广,工作量也比较庞大。整个建筑产品,按分类来讲的话,只分到四级时就会有一千五百多种,而且分类方法也比较复杂。因此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就需要决策一个具体的分法,既要得到大家的认可,也不影响目前的行业习惯。这是一个基本的工作,需要不断地去完善,有了这个,真正的数据流才能实现。"
  
  标准研究十年深耕 多方联动共克难题

  
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标准院下达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制定任务,标准院在历经了七个月的准备后,将目前院内一些核心的建筑成果都放在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初期的研究上面,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2012年11月份,标准院召开了BIM的标准启动会,此次会议得到了目前中国绝大部分BIM领域有所贡献的单位广泛参与。
  
罗所长表示,分类和编码是一项非常庞大繁杂的工作,标准院在开始这项工作之前,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与研究工作,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十年的时间。
  
自2002年开始,标准院在和美国的SWEETS合作时,就已经接触到产品的分类和编码信息;到2003年,标准院已经编制了JG/T151《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》标准,这套分类编码的体系主要依据美国的Masterformat制定,它是针对工作结果来做的分类编码,按照功能和材性制定的分类模式,主要是对于建筑材料、设备进行分类。
  
2009年建设了"鉴材315"网站,该网站集合了标准院在建筑产品领域的一些核心研究成果,包括分类编码、建筑产品性能研究、建筑产品相关标准等研究成果。2010年,标准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提出了BIM标准的前期研究申请,此项工作得到了标定司领导的大力支持,并于2011年年初批准标准院主持完成"建筑工程协同设计标准研究"工作。同年标准院提交交付标准和分类和编码标准立项申请,最终获得住建部批准。
  
目前,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标准设计工作委员会的秘书处均设在标准院。由此,标准院对于国家的标准体系也比较清楚,对于标准的管理时间也比较长,这些对于标准的编制都非常有利。而且标准院还和标定所、标定司共同完成了一些标准体系的研究,这也为BIM的分类编码设计提供了技术支撑。
  
另据罗所长表示,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编制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难题。目前,国内研究分类和编码领域的专业人员还比较少,很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处于空白状态。由于目前国内的分类编码技术人才大多集中在标准院,未来这一方面的工作还需要以标准院为主来进行推动,同时,标准院也选择了一些在BIM领域有所建树的单位作为标准设计的牵头单位,多方参与,共同推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与出台。
  
此外,多方参与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弊端,如近40家参编单位使标准编制组过于庞大,增加了关于标准的各方面协调难度。对此,标准院采取了分组的方式,每个组的研究方向都不一样,各自完善负责领域的内容。与此同时,标准院对参编单位进行协调并组织更多的人参与到标准的研究中,力保标准的编制工作能够通畅有序的进行。
  
标准望两年内出台 多元措施普及推广

  
罗文斌介绍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第二次工作会将在今年3月份左右召开,8、9月份征求意见稿,理想状态是在2014年6月份之前将标准送审和报批。
  
罗文斌表示,在BIM国家标准出台后,将会通过多种措施在全行业范围内普及应用BIM标准。首先,在分类编码贯标的过程中,将会依托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;同时,相关主编单位也将联合参编单位在全国各地进行标准的宣贯和指导,这是普及和宣传方面需要做的工作。
  
其次,在BIM分类编码标准具体落实方面,最直接的践行方式就是会在应用软件中集成。集成之后对于设计院、施工单位等应用单位来讲,他们直接使用就可以了,很多东西不需要他们记住,只要他们知道如何去寻找和归类即可。在此方面,目前已经和AutoCAD、Bentley、MagiCAD软件单位建立了沟通,这些软件厂商非常愿意将这一体系植入到软件里,而且他们也参与了这项标准的编制工作。
  
第三,将会通过我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讲座对建筑行业人员进行讲解指导。因为分类编码对整个建筑技术而言是非常重要的,从目前国内的建造方式来看,粗犷式的建造已经一去不复返,正在逐步向精细化的建造方式去过渡,而过渡时分类编码便至关重要。从国外的应用情况来看,很多的建筑技术和文件,包括工程的实施,都是以分类编码为基础和依据来建立的体系。因此,通过技术方面讲座推广也将能直接促进行业人士对BIM标准的深入学习和应用。
  
  BIM是继CAD技术之后建筑行业信息化最重要的应用新技术,它不仅是一个概念,更是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,它是推动行业变革的催化剂,也是实现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。
  
为了促进BIM在建筑全行业内实现更加健康有序的应用发展,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制定一系列关于BIM的国家标准,并特别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(以下简称标准院)承担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两项核心标准的编制工作。在2012年11月举行的"首届中国BIM论坛暨BIM与中国建筑工程信息化发展会议"上,BIM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受到了国内大多数在BIM领域做出贡献的单位的大力支持。
  
那么BIM标准编制对整个建筑行业有哪些积极意义?BIM相关标准又将如何具体编制?笔者特别采访了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先生。  

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罗文斌

  
数据信息流转传递 标准先行兼容共享

  
随着BIM技术被逐渐认可,越来越多地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将其应用在各种项目中。然而,BIM技术在目前的推广和应用中也会遇到很多的问题,这些问题不仅体现在数据信息共享、兼容等技术方面,还有法律、知识产权以及经济因素等多个层面。
  
对此,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表示:"目前来看,首先要从‘标准’的角度打通一些瓶颈。比如说现阶段的模型传递,它涉及到很多法律和知识产权的问题,这在设计单位和甲方进行沟通和交互的时候,存在的问题比较大,具体该交付哪些东西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争议话题。对于设计单位来讲,希望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东西越多越好,交付的信息越少越好;但是对于建设单位来讲,则希望得到的东西越多越好。"

  
从技术角度来说,目前BIM在全行业内的应用同样存在很多问题。现在很多的设计单位都在制定企业自己的BIM标准,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就会碰到这种问题:本企业的BIM标准和其他企业的BIM标准互不兼容,这种情况下需要和甲方沟通后,在甲方接受BIM标准的情况下才能继续落实。当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BIM标准不一致时,就要涉及到转换,信息传递过程中就会出现问题,从而导致信息的丢失或者误差。
  
"其实BIM最重要的就是信息的流转和传递,如果不把这两个方面打通的话,大面积地去推广BIM技术就难免会碰到很多问题。因此必须要标准先行,后期的BIM推进工作才会变得更加轻松。"罗所长对记者说。
  
目前,BIM应用的基础和现状不可高估;未来,BIM发展的速度不可低估。在《2011-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》中9次提到BIM技术,把BIM作为支撑行业产业升级的核心技术重点发展。一项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需要政府的引导,并制定相关标准来提升BIM应用效果、规范BIM应用行为。2011年底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统一确立了4个BIM标准制定项目,其中标准院负责两项标准,分别是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。
  
现在很多单位都在研究BIM的相关标准,标准院负责的这两个BIM标准是由住建部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。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角度来看,建筑类的标准其实就是建筑法的一部分,它和《民法》、《刑法》等法律一样,具有法律效力,建筑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它,只不过它其中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。罗所长认为,从推广效果来说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法律的形式发布出来的标准,这是BIM技术落地实施的关键所在。
  
分类编码打通瓶颈 实现真正"数据流"

  
作为与建筑业联系最紧密的核心BIM标准之一——BIM分类和编码标准,是一个基础的标准,主要用于解决信息的互通和交流,涉及到一些关键字和编码。举例来说,建筑设计方要设计一个桌子,这个桌子带有很多的建筑信息和商业信息,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,甲方的信息系统可能将它标注为办公桌,而在乙方的信息系统中它可能被标注为桌子。如此一来,计算机在读取信息时就无法辨别,从而导致信息丢失、数据不对称,对于整个BIM应用都会产生影响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重要性,在很多国内外的应用项目中已经体现出来。通常来说,项目在建设之初都需要做模型,而所有的模型都要进行分类和编码。当设计模型搭建好之后,怎样快速、准确的查找出其中的信息,并将这些信息运用到建筑工程的下一阶段,是BIM技术应用的关键内容之一。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,可以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准确、有序的数据,"有了分类和编码标准后,信息的传递工作将变得更为轻松。比如说要找混凝土构件,如果之前并没有做分类和编码,那在查找时就会非常困难,反之就会变得非常简单。"罗所长介绍到。
  
对于施工单位来讲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更加重要,因为它需要与工程造价、采购、清单等多方面挂钩,如果没有相应的标准,工程量则需要按照目前的规则进行统计。目前,算量公司采用的方法是将模型转换再重新计算,而如果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出台后,算量公司就不需要如此繁琐的工作,在设计阶段就可以轻松、准确地将工程量统计出来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同样也会渗透到运维阶段,例如当物业需要购买或维护某种设备时,通过分类编码就可以查找出目前系统中这个设备有多少台、分别分布在哪里,对于目标设备进行快速定位。分类和编码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索引作用。由此可见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对于整个工程建设行业的贯通异常重要。
  
罗所长对记者说:"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可以使信息更为准确的互通,它是BIM技术的信息标准,涉及面非常广,工作量也比较庞大。整个建筑产品,按分类来讲的话,只分到四级时就会有一千五百多种,而且分类方法也比较复杂。因此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就需要决策一个具体的分法,既要得到大家的认可,也不影响目前的行业习惯。这是一个基本的工作,需要不断地去完善,有了这个,真正的数据流才能实现。"
  
  标准研究十年深耕 多方联动共克难题

  
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标准院下达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制定任务,标准院在历经了七个月的准备后,将目前院内一些核心的建筑成果都放在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初期的研究上面,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2012年11月份,标准院召开了BIM的标准启动会,此次会议得到了目前中国绝大部分BIM领域有所贡献的单位广泛参与。
  
罗所长表示,分类和编码是一项非常庞大繁杂的工作,标准院在开始这项工作之前,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与研究工作,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十年的时间。
  
自2002年开始,标准院在和美国的SWEETS合作时,就已经接触到产品的分类和编码信息;到2003年,标准院已经编制了JG/T151《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》标准,这套分类编码的体系主要依据美国的Masterformat制定,它是针对工作结果来做的分类编码,按照功能和材性制定的分类模式,主要是对于建筑材料、设备进行分类。
  
2009年建设了"鉴材315"网站,该网站集合了标准院在建筑产品领域的一些核心研究成果,包括分类编码、建筑产品性能研究、建筑产品相关标准等研究成果。2010年,标准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提出了BIM标准的前期研究申请,此项工作得到了标定司领导的大力支持,并于2011年年初批准标准院主持完成"建筑工程协同设计标准研究"工作。同年标准院提交交付标准和分类和编码标准立项申请,最终获得住建部批准。
  
目前,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标准设计工作委员会的秘书处均设在标准院。由此,标准院对于国家的标准体系也比较清楚,对于标准的管理时间也比较长,这些对于标准的编制都非常有利。而且标准院还和标定所、标定司共同完成了一些标准体系的研究,这也为BIM的分类编码设计提供了技术支撑。
  
另据罗所长表示,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编制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难题。目前,国内研究分类和编码领域的专业人员还比较少,很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处于空白状态。由于目前国内的分类编码技术人才大多集中在标准院,未来这一方面的工作还需要以标准院为主来进行推动,同时,标准院也选择了一些在BIM领域有所建树的单位作为标准设计的牵头单位,多方参与,共同推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与出台。
  
此外,多方参与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弊端,如近40家参编单位使标准编制组过于庞大,增加了关于标准的各方面协调难度。对此,标准院采取了分组的方式,每个组的研究方向都不一样,各自完善负责领域的内容。与此同时,标准院对参编单位进行协调并组织更多的人参与到标准的研究中,力保标准的编制工作能够通畅有序的进行。
  
标准望两年内出台 多元措施普及推广

  
罗文斌介绍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第二次工作会将在今年3月份左右召开,8、9月份征求意见稿,理想状态是在2014年6月份之前将标准送审和报批。
  
罗文斌表示,在BIM国家标准出台后,将会通过多种措施在全行业范围内普及应用BIM标准。首先,在分类编码贯标的过程中,将会依托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;同时,相关主编单位也将联合参编单位在全国各地进行标准的宣贯和指导,这是普及和宣传方面需要做的工作。
  
其次,在BIM分类编码标准具体落实方面,最直接的践行方式就是会在应用软件中集成。集成之后对于设计院、施工单位等应用单位来讲,他们直接使用就可以了,很多东西不需要他们记住,只要他们知道如何去寻找和归类即可。在此方面,目前已经和AutoCAD、Bentley、MagiCAD软件单位建立了沟通,这些软件厂商非常愿意将这一体系植入到软件里,而且他们也参与了这项标准的编制工作。
  
第三,将会通过我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讲座对建筑行业人员进行讲解指导。因为分类编码对整个建筑技术而言是非常重要的,从目前国内的建造方式来看,粗犷式的建造已经一去不复返,正在逐步向精细化的建造方式去过渡,而过渡时分类编码便至关重要。从国外的应用情况来看,很多的建筑技术和文件,包括工程的实施,都是以分类编码为基础和依据来建立的体系。因此,通过技术方面讲座推广也将能直接促进行业人士对BIM标准的深入学习和应用。
  
  BIM是继CAD技术之后建筑行业信息化最重要的应用新技术,它不仅是一个概念,更是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,它是推动行业变革的催化剂,也是实现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。
  
为了促进BIM在建筑全行业内实现更加健康有序的应用发展,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制定一系列关于BIM的国家标准,并特别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(以下简称标准院)承担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两项核心标准的编制工作。在2012年11月举行的"首届中国BIM论坛暨BIM与中国建筑工程信息化发展会议"上,BIM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受到了国内大多数在BIM领域做出贡献的单位的大力支持。
  
那么BIM标准编制对整个建筑行业有哪些积极意义?BIM相关标准又将如何具体编制?笔者特别采访了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先生。  

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罗文斌

  
数据信息流转传递 标准先行兼容共享

  
随着BIM技术被逐渐认可,越来越多地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将其应用在各种项目中。然而,BIM技术在目前的推广和应用中也会遇到很多的问题,这些问题不仅体现在数据信息共享、兼容等技术方面,还有法律、知识产权以及经济因素等多个层面。
  
对此,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表示:"目前来看,首先要从‘标准’的角度打通一些瓶颈。比如说现阶段的模型传递,它涉及到很多法律和知识产权的问题,这在设计单位和甲方进行沟通和交互的时候,存在的问题比较大,具体该交付哪些东西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争议话题。对于设计单位来讲,希望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东西越多越好,交付的信息越少越好;但是对于建设单位来讲,则希望得到的东西越多越好。"

  
从技术角度来说,目前BIM在全行业内的应用同样存在很多问题。现在很多的设计单位都在制定企业自己的BIM标准,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就会碰到这种问题:本企业的BIM标准和其他企业的BIM标准互不兼容,这种情况下需要和甲方沟通后,在甲方接受BIM标准的情况下才能继续落实。当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BIM标准不一致时,就要涉及到转换,信息传递过程中就会出现问题,从而导致信息的丢失或者误差。
  
"其实BIM最重要的就是信息的流转和传递,如果不把这两个方面打通的话,大面积地去推广BIM技术就难免会碰到很多问题。因此必须要标准先行,后期的BIM推进工作才会变得更加轻松。"罗所长对记者说。
  
目前,BIM应用的基础和现状不可高估;未来,BIM发展的速度不可低估。在《2011-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》中9次提到BIM技术,把BIM作为支撑行业产业升级的核心技术重点发展。一项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需要政府的引导,并制定相关标准来提升BIM应用效果、规范BIM应用行为。2011年底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统一确立了4个BIM标准制定项目,其中标准院负责两项标准,分别是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。
  
现在很多单位都在研究BIM的相关标准,标准院负责的这两个BIM标准是由住建部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。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角度来看,建筑类的标准其实就是建筑法的一部分,它和《民法》、《刑法》等法律一样,具有法律效力,建筑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它,只不过它其中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。罗所长认为,从推广效果来说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法律的形式发布出来的标准,这是BIM技术落地实施的关键所在。
  
分类编码打通瓶颈 实现真正"数据流"

  
作为与建筑业联系最紧密的核心BIM标准之一——BIM分类和编码标准,是一个基础的标准,主要用于解决信息的互通和交流,涉及到一些关键字和编码。举例来说,建筑设计方要设计一个桌子,这个桌子带有很多的建筑信息和商业信息,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,甲方的信息系统可能将它标注为办公桌,而在乙方的信息系统中它可能被标注为桌子。如此一来,计算机在读取信息时就无法辨别,从而导致信息丢失、数据不对称,对于整个BIM应用都会产生影响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重要性,在很多国内外的应用项目中已经体现出来。通常来说,项目在建设之初都需要做模型,而所有的模型都要进行分类和编码。当设计模型搭建好之后,怎样快速、准确的查找出其中的信息,并将这些信息运用到建筑工程的下一阶段,是BIM技术应用的关键内容之一。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,可以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准确、有序的数据,"有了分类和编码标准后,信息的传递工作将变得更为轻松。比如说要找混凝土构件,如果之前并没有做分类和编码,那在查找时就会非常困难,反之就会变得非常简单。"罗所长介绍到。
  
对于施工单位来讲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更加重要,因为它需要与工程造价、采购、清单等多方面挂钩,如果没有相应的标准,工程量则需要按照目前的规则进行统计。目前,算量公司采用的方法是将模型转换再重新计算,而如果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出台后,算量公司就不需要如此繁琐的工作,在设计阶段就可以轻松、准确地将工程量统计出来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同样也会渗透到运维阶段,例如当物业需要购买或维护某种设备时,通过分类编码就可以查找出目前系统中这个设备有多少台、分别分布在哪里,对于目标设备进行快速定位。分类和编码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索引作用。由此可见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对于整个工程建设行业的贯通异常重要。
  
罗所长对记者说:"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可以使信息更为准确的互通,它是BIM技术的信息标准,涉及面非常广,工作量也比较庞大。整个建筑产品,按分类来讲的话,只分到四级时就会有一千五百多种,而且分类方法也比较复杂。因此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就需要决策一个具体的分法,既要得到大家的认可,也不影响目前的行业习惯。这是一个基本的工作,需要不断地去完善,有了这个,真正的数据流才能实现。"
  
  标准研究十年深耕 多方联动共克难题

  
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标准院下达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制定任务,标准院在历经了七个月的准备后,将目前院内一些核心的建筑成果都放在了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初期的研究上面,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2012年11月份,标准院召开了BIM的标准启动会,此次会议得到了目前中国绝大部分BIM领域有所贡献的单位广泛参与。
  
罗所长表示,分类和编码是一项非常庞大繁杂的工作,标准院在开始这项工作之前,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与研究工作,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十年的时间。
  
自2002年开始,标准院在和美国的SWEETS合作时,就已经接触到产品的分类和编码信息;到2003年,标准院已经编制了JG/T151《建筑产品分类和编码》标准,这套分类编码的体系主要依据美国的Masterformat制定,它是针对工作结果来做的分类编码,按照功能和材性制定的分类模式,主要是对于建筑材料、设备进行分类。
  
2009年建设了"鉴材315"网站,该网站集合了标准院在建筑产品领域的一些核心研究成果,包括分类编码、建筑产品性能研究、建筑产品相关标准等研究成果。2010年,标准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提出了BIM标准的前期研究申请,此项工作得到了标定司领导的大力支持,并于2011年年初批准标准院主持完成"建筑工程协同设计标准研究"工作。同年标准院提交交付标准和分类和编码标准立项申请,最终获得住建部批准。
  
目前,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标准设计工作委员会的秘书处均设在标准院。由此,标准院对于国家的标准体系也比较清楚,对于标准的管理时间也比较长,这些对于标准的编制都非常有利。而且标准院还和标定所、标定司共同完成了一些标准体系的研究,这也为BIM的分类编码设计提供了技术支撑。
  
另据罗所长表示,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编制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难题。目前,国内研究分类和编码领域的专业人员还比较少,很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处于空白状态。由于目前国内的分类编码技术人才大多集中在标准院,未来这一方面的工作还需要以标准院为主来进行推动,同时,标准院也选择了一些在BIM领域有所建树的单位作为标准设计的牵头单位,多方参与,共同推动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与出台。
  
此外,多方参与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弊端,如近40家参编单位使标准编制组过于庞大,增加了关于标准的各方面协调难度。对此,标准院采取了分组的方式,每个组的研究方向都不一样,各自完善负责领域的内容。与此同时,标准院对参编单位进行协调并组织更多的人参与到标准的研究中,力保标准的编制工作能够通畅有序的进行。
  
标准望两年内出台 多元措施普及推广

  
罗文斌介绍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第二次工作会将在今年3月份左右召开,8、9月份征求意见稿,理想状态是在2014年6月份之前将标准送审和报批。
  
罗文斌表示,在BIM国家标准出台后,将会通过多种措施在全行业范围内普及应用BIM标准。首先,在分类编码贯标的过程中,将会依托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;同时,相关主编单位也将联合参编单位在全国各地进行标准的宣贯和指导,这是普及和宣传方面需要做的工作。
  
其次,在BIM分类编码标准具体落实方面,最直接的践行方式就是会在应用软件中集成。集成之后对于设计院、施工单位等应用单位来讲,他们直接使用就可以了,很多东西不需要他们记住,只要他们知道如何去寻找和归类即可。在此方面,目前已经和AutoCAD、Bentley、MagiCAD软件单位建立了沟通,这些软件厂商非常愿意将这一体系植入到软件里,而且他们也参与了这项标准的编制工作。
  
第三,将会通过我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讲座对建筑行业人员进行讲解指导。因为分类编码对整个建筑技术而言是非常重要的,从目前国内的建造方式来看,粗犷式的建造已经一去不复返,正在逐步向精细化的建造方式去过渡,而过渡时分类编码便至关重要。从国外的应用情况来看,很多的建筑技术和文件,包括工程的实施,都是以分类编码为基础和依据来建立的体系。因此,通过技术方面讲座推广也将能直接促进行业人士对BIM标准的深入学习和应用。
  
  BIM是继CAD技术之后建筑行业信息化最重要的应用新技术,它不仅是一个概念,更是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,它是推动行业变革的催化剂,也是实现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。
  
为了促进BIM在建筑全行业内实现更加健康有序的应用发展,2012年年初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制定一系列关于BIM的国家标准,并特别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(以下简称标准院)承担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两项核心标准的编制工作。在2012年11月举行的"首届中国BIM论坛暨BIM与中国建筑工程信息化发展会议"上,BIM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受到了国内大多数在BIM领域做出贡献的单位的大力支持。
  
那么BIM标准编制对整个建筑行业有哪些积极意义?BIM相关标准又将如何具体编制?笔者特别采访了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先生。  

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罗文斌

  
数据信息流转传递 标准先行兼容共享

  
随着BIM技术被逐渐认可,越来越多地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将其应用在各种项目中。然而,BIM技术在目前的推广和应用中也会遇到很多的问题,这些问题不仅体现在数据信息共享、兼容等技术方面,还有法律、知识产权以及经济因素等多个层面。
  
对此,标准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罗文斌表示:"目前来看,首先要从‘标准’的角度打通一些瓶颈。比如说现阶段的模型传递,它涉及到很多法律和知识产权的问题,这在设计单位和甲方进行沟通和交互的时候,存在的问题比较大,具体该交付哪些东西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争议话题。对于设计单位来讲,希望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东西越多越好,交付的信息越少越好;但是对于建设单位来讲,则希望得到的东西越多越好。"

  
从技术角度来说,目前BIM在全行业内的应用同样存在很多问题。现在很多的设计单位都在制定企业自己的BIM标准,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就会碰到这种问题:本企业的BIM标准和其他企业的BIM标准互不兼容,这种情况下需要和甲方沟通后,在甲方接受BIM标准的情况下才能继续落实。当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BIM标准不一致时,就要涉及到转换,信息传递过程中就会出现问题,从而导致信息的丢失或者误差。
  
"其实BIM最重要的就是信息的流转和传递,如果不把这两个方面打通的话,大面积地去推广BIM技术就难免会碰到很多问题。因此必须要标准先行,后期的BIM推进工作才会变得更加轻松。"罗所长对记者说。
  
目前,BIM应用的基础和现状不可高估;未来,BIM发展的速度不可低估。在《2011-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》中9次提到BIM技术,把BIM作为支撑行业产业升级的核心技术重点发展。一项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需要政府的引导,并制定相关标准来提升BIM应用效果、规范BIM应用行为。2011年底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统一确立了4个BIM标准制定项目,其中标准院负责两项标准,分别是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和《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》。
  
现在很多单位都在研究BIM的相关标准,标准院负责的这两个BIM标准是由住建部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。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角度来看,建筑类的标准其实就是建筑法的一部分,它和《民法》、《刑法》等法律一样,具有法律效力,建筑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它,只不过它其中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。罗所长认为,从推广效果来说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法律的形式发布出来的标准,这是BIM技术落地实施的关键所在。
  
分类编码打通瓶颈 实现真正"数据流"

  
作为与建筑业联系最紧密的核心BIM标准之一——BIM分类和编码标准,是一个基础的标准,主要用于解决信息的互通和交流,涉及到一些关键字和编码。举例来说,建筑设计方要设计一个桌子,这个桌子带有很多的建筑信息和商业信息,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,甲方的信息系统可能将它标注为办公桌,而在乙方的信息系统中它可能被标注为桌子。如此一来,计算机在读取信息时就无法辨别,从而导致信息丢失、数据不对称,对于整个BIM应用都会产生影响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重要性,在很多国内外的应用项目中已经体现出来。通常来说,项目在建设之初都需要做模型,而所有的模型都要进行分类和编码。当设计模型搭建好之后,怎样快速、准确的查找出其中的信息,并将这些信息运用到建筑工程的下一阶段,是BIM技术应用的关键内容之一。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,可以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准确、有序的数据,"有了分类和编码标准后,信息的传递工作将变得更为轻松。比如说要找混凝土构件,如果之前并没有做分类和编码,那在查找时就会非常困难,反之就会变得非常简单。"罗所长介绍到。
  
对于施工单位来讲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更加重要,因为它需要与工程造价、采购、清单等多方面挂钩,如果没有相应的标准,工程量则需要按照目前的规则进行统计。目前,算量公司采用的方法是将模型转换再重新计算,而如果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出台后,算量公司就不需要如此繁琐的工作,在设计阶段就可以轻松、准确地将工程量统计出来。
  
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同样也会渗透到运维阶段,例如当物业需要购买或维护某种设备时,通过分类编码就可以查找出目前系统中这个设备有多少台、分别分布在哪里,对于目标设备进行快速定位。分类和编码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索引作用。由此可见,BIM分类和编码标准对于整个工程建设行业的贯通异常重要。
  
罗所长对记者说:"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可以使信息更为准确的互通,它是BIM技术的信息标准,涉及面非常广,工作量也比较庞大。整个建筑产品,按分类来讲的话,只分到四级时就会有一千五百多种,而且分类方法也比较复杂。因此BIM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就需要决策一个具体的分法,既要得到大家的认可,也不影响目前的行业习惯。这是一个基本的工作,需要不断地去完善,有了这个,真正的数据流才能实现。"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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